为进一步向海外同胞提供更加便捷的领事服务,“海外申请护照在线预约系统”自2022年1月29日起停止使用,中国驻委内瑞拉大使馆已同步启用“中国领事”APP护照旅行证在线办理功能,所有普通护照、旅行证业务均通过“中国领事”APP申请办理。
确有特殊困难无法通过APP申请或有紧急需要人员,请联系使馆通过“绿色通道”进行线下办理,“绿色通道”具体办证要求、流程及所需材料请拨打我馆领侨处电话(0058)04129935860咨询。
一、护照/旅行证
(一)“中国领事”APP下载注册
1. 下载
“中国领事”APP(以下简称“APP”)可通过苹果应用商店、腾讯应用宝商店、小米应用商店、华为应用商店或扫描图中的二维码下载。

2. 注册
下载成功后打开APP,使用中国手机号或电子邮箱进行注册,根据提示完成实名认证,之后即可正常登录使用。

办理护照/旅行证等涉真实身份业务,需实名认证。登录后点击“立即实名认证”,按步骤完成即可。建议完成人脸识别,升至最高认证等级。
(二)护照/旅行证业务办理
1. 申请条件:
通过APP办理护照/旅行证的委内瑞拉境内中国公民,原则上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即需要申请换发:
(1)护照已过期或剩余有效期不足1年、剩余空白签证页不足4页或持证人容貌变化较大;
(2)旅行证已过期或剩余有效期不足半年;
(3)护照或旅行证遗失、被盗或损毁。
“护照/旅行证”业务模块适用于申请护照或旅行证正常颁发、换发或补发人员。如申请人系短期来委丢失护照,或有紧急情况来不及申办护照,应申请“紧急旅行证”业务模块。
2. 信息填报:
(1) 登录APP后,点击相应业务模块,在拟办证使领馆中选择“中国驻委内瑞拉使馆”,选择“护照旅行证”业务模板,根据提示要求逐步、完整、准确地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包括选填信息)。
请注意:
A.请务必将父母配偶的信息填写完整。
如无配偶,可在姓名栏填“无”;
如父母已去世,可在填写父母姓名后,在地址栏填写“去世”。
注意选择准确的亲属关系,切勿张冠李戴。
B.国内及在委居住地址需写明省份/州、城市、街道及门牌号等。
C.需写清楚中国大陆出境口岸名称,以护照或港澳通行证上的印章为准。
D.若护照系在中国境外换发,签发地点请选择“境外(港澳台)”。
E.国内联系人不得填写申请人本人,紧急联系人请填写在委亲友。
(2) 中国公民因与外国人结婚等原因变更姓名、国内更改户籍办理曾用名加注的,可勾选“加注”并选择具体事项。
(3) 在线签字确认《国籍状况声明书》。
签名时,请以居中横向方式在电子签名框中签署本人规范汉字姓名,此电子签名将打印在新护照上。
未满10周岁的未成年申请人,由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代为签名(先签未成年申请人姓名,再签父或母姓名)。
电子签名必须由本人用正楷字体签署,不能潦草。请点击这里查看电子签名的详细要求。
(4) 按要求格式上传电子证件照片。
照片要求:6个月内近照;白色背景、深色衣服、五官清晰、双耳完整、头部完整、能见额头、面部无反光、不能佩戴首饰、不接受自拍照;尺寸为48mmx33mm,头部宽21-24mm、长28-33mm,此照片将印制在新护照上。请点击这里查看照片的详细要求。
(5) 针对不同业务,请根据提示上传相关办证材料,有关说明如下:
A. 须上传护照首页、有加注的备注页(旧版护照2-7页、新版护照4-7页)。
B. 如需办理护照/旅行证加注,请补充上传与加注内容有关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如结婚证书、配偶身份证或护照、更名证明、户口簿等);曾办理过加注的还需上传原加注页。
C. 如未成年人需换发或补发护照,请上传出生证明或其它可以证明亲子关系的相关材料(如载明亲子关系的户口簿、监护关系公证书等)以及陪同未成年人申办护照的一方监护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如中国护照、旅行证等)。
D. 如未成年人需申办旅行证,请上传中国驻外使领馆为其签发的旅行证或国内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通行证》。如系首次申办旅行证,还须提供未成年人的出生证明、在未成年人出生时父母所持有的护照信息页、外国居留证件或签证。如仅能提供一人信息,则需提供关于另外一人身份信息的书面说明。
E. 其它特殊情况需填写《声明书》(点击这里下载并填写)。
注:所有提供的复印件纸张必须为A4或者Carta规格。若因APP上传界面空间有限而不能上传所有材料,请将材料拼接并保证每份材料清晰可见。
3. 选择递交材料和取件方式:
(1) 递交材料:请选择“到馆递交”和“到馆取证”。
(2) 身份验证:为确保相关证件申请系本人操作,APP将对申请人进行人脸识别。人脸识别失败不影响申请人提交申请,但请务必由申请人本人完成人脸识别。正常申请护照或旅行证,如确实无法通过人脸识别完成身份验证,也可点击“跳过”直接进入下一步。
(3) 提交订单:完成上述步骤并成功提交订单后,请选择“线下支付”,随后相关申请将提交使馆审核。申请人可在“我的订单”或“消息中心”跟踪办证进度,使馆工作人员将及时反馈审核进展,视情在APP中留言要求补充上传材料。
(4) 到馆递交:订单复审通过后,我馆将通过APP通知申请人到馆提交申请,并注明申请人来馆时递交申请所需材料。受理申请后,窗口工作人员将向申请人出具取证单(粉联)并注明收费标准。旅行证在4个工作日内制作完毕,新护照一般将在10个工作日内制作完毕,请申请人留意APP订单状态变化。
(5) 到馆取证:制证完成后,APP会提示申请人到馆取证。申请人可在我馆对外工作时间到馆,提供取证单(粉联)和银行转账凭据(或在使馆领事大厅窗口刷卡缴费)后领取新证。
(三)注意事项
1. 护照和旅行证业务须通过APP申请办理。
2. 目前,我馆仅受理在委内瑞拉境内的中国公民通过APP提交的有关业务申请。如您不在委内瑞拉,请向中国驻当地使领馆提出申请。
3. APP实名认证注册目前仅支持中国普通护照或身份证号码(后续可能增加其他认证方式)。如无上述证件,可使用他人已实名认证的账号办理或联系使馆。
4. 通过APP申办的护照不包含申请人指纹信息。无指纹不影响护照正常使用,仅在入境中国时无法自助通关,须走人工通道。申请人如希办理含指纹信息护照,可联系我馆预约到场采集指纹。
5. 目前APP已开通因公护照换补发办理,请有关申请人可拨打我馆咨询电话(0058)02129935860了解具体办理程序。
6. 所有业务申办费用均须通过BBVA银行转账支付。使馆不会通过电话或视频要求申请人支付费用,谨防不法之徒假借使馆名义实施各类电信诈骗。如有疑问,请拨打我馆咨询电话(0058)02129935860核实。
7. APP各项功能目前仍在完善之中,申请人在使用过程中如遇到问题或有相关建议,可通过拨打我馆咨询电话(0058)02129935860或发送电子邮件至caracas@csm.mfa.gov.cn进行反馈,我馆将及时予以协助。
二、香港特区证件
(一)香港特区护照和永久性居民身份证
居住在委内瑞拉的香港特区居民,可直接递交申请至香港特别行政区入境事务处,亦可亲自到我馆递交申请。递交给我馆的申请将寄到香港入境事务处审批。待收到入境处寄回的证件后,我馆将以电话等方式通知申请人到馆领取。
(二)香港特区《入境身份陈述书》
香港居民在委内瑞拉遭遇特区护照或其他旅行证件过期、丢失或损毁等情况,应亲自前来我馆办理。我馆接到申请后,将向特区政府核实申请人的证件和身份情况。如情况属实,我馆将为申请人颁发《入境身份陈述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进入许可”(粘贴于陈述书上)。所需材料如下:
1、如实、完整填写《入境身份陈述书》。中文姓名请用正楷填写,外文姓名请均用大写字母填写。
2、彩色近照一张(正面、免冠,55 mm×45mm)。
3、过期、损毁的证件原件或丢失的证件复印件(如有)。
4、外国居留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如有)。
5、ID1003A表格(来港旅游/过境申请表,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进入许可”时使用)。
6、情况说明。如证件遗失经过等。
三、澳门特区证件
(一)我馆不直接受理或转递澳门特区旅行证件的申请。
(二)海外澳门特区旅行证件申请人可直接向特区身份证明局索取“澳门特
区旅行证件申请书”以及“海外邮寄申请须知”,按要求填写表格,并备齐有关材料后,直接将材料寄送至:澳门南湾大马路804号中华广场20楼澳门邮箱1089号身份证明局局长。
(三)在国外遗失澳门特区旅行证件
年满18岁的澳门居民如在国外遗失特区旅行证件,可通过“澳门公共服务一户通”手机应用程序使用“海外求助—旅游途中遗失证件”服务,如有需要,亦可同时为同行家人(包括配偶、于身份证的本次发出日期已满5岁的子女、父母或配偶父母)提出求助申请,所有求助人须进行面容识别确认身份。申请人按系统指示输入所需数据后,会实时获发24小时有效的申请编号及通过手机收取验证码短讯,相关人士凭有效的申请编号及验证码到所登记的中国驻外使领馆申办旅行证件,可获使领馆确认澳门居民身份,无需身份证明局再提供数据,从而加快发出一次性旅行证件予求助人返回澳门。
身份证明局首阶段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大使馆、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大韩民国大使馆、中华人民共和国驻马来西亚大使馆,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巴塞罗那总领事馆推行上述服务,并会持续扩展服务至其他中国驻外使领馆。
此外,如澳门居民出外旅游时需紧急协助,还可致电24小时海外紧急求助热线求助,详情可参阅身份证明局网页(https://www.dsi.gov.mo/zh-hant)。
有关“网上海外求助服务—旅游途中遗失证件”详情,请参阅https://www.gov.mo/app/zh-hant/service/78。
有关“澳门公共服务一户通”详情,请参阅https://www.mo.gov.mo/home。
(四)澳门特区身份证明局联系电话是:(0853)28370777,(0853)28370888,传真是:(0853)28374300,电邮是:info@dsi.gov.mo。
(五)澳门居民在身份证明局办公时间(09:00-18:00)外发生非常紧急事宜时,可拨打24小时求助热线(0853)28573333。
(六)持有效《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持《澳门居民往来香港特别行政区旅游证》及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明的人士赴港,如符合一般入境规定,可获准以访客身份入境,逗留不超过180天。
(七)澳门非永久性居民持《澳门居民往来香港特别行政区旅游证》赴港,如符合一般入境规定,可获准以访客身份入境,逗留不超过30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