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俄等国向联合国提交“信息安全国际行为准则”文件
2011-09-13 12:32

  2011年9月12日,中国、俄罗斯、塔吉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常驻联合国代表联名致函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请其将由上述国家共同起草的“信息安全国际行为准则”作为第66届联大正式文件散发,并呼吁各国在联合国框架内就此展开进一步讨论,以尽早就规范各国在信息和网络空间行为的国际准则和规则达成共识。

  这份“信息安全国际行为准则”文件就维护信息和网络安全提出一系列基本原则,涵盖政治、军事、经济、社会、文化、技术等各方面,包括各国不应利用包括网络在内的信息通信技术实施敌对行为、侵略行径和制造对国际和平与安全的威胁;强调各国有责任和权利保护本国信息和网络空间及关键信息和网络基础设施免受威胁、干扰和攻击破坏;建立多边、透明和民主的互联网国际管理机制;充分尊重在遵守各国法律前提下信息和网络空间的权利和自由;帮助发展中国家发展信息和网络技术;合作打击网络犯罪等。

  近年来,信息和网络安全问题受到国际社会普遍关注,制订相关国际规则、规范信息和网络空间行为的国际呼声日益高涨。据了解,中国、俄罗斯、塔吉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提交的“信息安全国际行为准则”文件是目前国际上就信息和网络安全国际规则提出的首份较全面、系统的文件。

  “信息安全国际行为准则”全文如下:

信息安全国际行为准则

  联合国大会

  1. 回顾联合国大会关于科学和技术在国际安全领域的作用的各项决议,除其他外,确认科学和技术的发展可以有民用和军事两种用途,需要维持和鼓励民用科学和技术的进展;

  2. 注意到在发展和应用最新的信息技术和电信手段方面取得了显著进展;

  3. 认识到应避免将信息通信技术用于与维护国际稳定和安全的宗旨相悖的目的,从而给各国国内基础设施的完整性带来不利影响,危害各国的安全;

  4. 强调有必要加强各国的协调和合作打击非法滥用信息技术,并在这方面强调联合国和其他国际及区域组织可以发挥的作用;

  5. 强调互联网安全性、连续性和稳定性的重要意义,以及保持互联网及其他信息通信技术网络免受威胁与攻击的必要性。重申必须在国家和国际层面就互联网安全问题达成共识并加强合作;

  6. 重申与互联网有关的公共政策问题的决策权是各国的主权。对于与互联网有关的国际公共政策问题,各国拥有权利并负有责任;

  7. 认识到可以放心安全地使用信息和通信技术是信息社会的一大支柱,必须鼓励、推动、发展和大力落实全球网络安全文化,正如第64届联合国大会A/RES/64/211号决议:“创建全球网络文化以及评估各国保护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努力”序言第4段所指出的;

  8. 指出必须加强努力,通过便利在网络安全最佳做法和培训方面向发展中国家转让信息技术和能力建设,弥合数字鸿沟,正如第64届联合国大会A/RES/64/211号决议:“创建全球网络文化以及评估各国保护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努力”序言第11段所指出的。

  通过以下信息安全国际行为准则:

  一、目标与适用范围

  本准则旨在明确各国在信息空间的权利和责任,推动各国在信息空间采取建设性和负责任的行为,促进各国合作应对信息空间的共同威胁与挑战,确保信息通信技术包括网络仅用于促进社会和经济全面发展及人民福祉的目的,并与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的目标相一致。

  本准则对所有国家开放,各国自愿遵守。

  二、行为准则

  所有自愿遵守该准则的国家承诺:

  (一)遵守《联合国宪章》和公认的国际关系基本准则,包括尊重各国主权,领土完整和政治独立,尊重人权和基本自由,尊重各国历史、文化、社会制度的多样性等。

  (二)不利用信息通信技术包括网络实施敌对行动、侵略行径和制造对国际和平与安全的威胁。不扩散信息武器及相关技术。

  (三)合作打击利用信息通信技术包括网络从事犯罪和恐怖活动,或传播宣扬恐怖主义、分裂主义、极端主义的信息,或其他破坏他国政治、经济和社会稳定以及精神文化环境信息的行为。

  (四)努力确保信息技术产品和服务供应链的安全,防止他国利用自身资源、关键设施、核心技术及其他优势,削弱接受上述行为准则国家对信息技术的自主控制权,或威胁其政治、经济和社会安全。

  (五)重申各国有责任和权利保护本国信息空间及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免受威胁、干扰和攻击破坏。

  (六)充分尊重信息空间的权利和自由,包括在遵守各国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寻找、获得、传播信息的权利和自由。

  (七)推动建立多边、透明和民主的互联网国际管理机制,确保资源的公平分配,方便所有人的接入,并确保互联网的稳定安全运行。

  (八)引导社会各方面理解他们在信息安全方面的作用和责任,包括本国信息通信私营部门,促进创建信息安全文化及保护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努力。

  (九)帮助发展中国家提升信息安全能力建设水平,弥合数字鸿沟。

  (十)加强双边、区域和国际合作。推动联合国在促进制定信息安全国际规则、和平解决相关争端、促进各国合作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加强相关国际组织之间的协调。

  (十一)在涉及上述准则的活动时产生的任何争端,都以和平方式解决,不得使用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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